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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工作

支部建设
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

(1)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治校、规范管理,确保正确办学方向。

(2)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、重要改革、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、招生录取、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,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。

(3)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,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,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。

(4)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,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、引进、使用、管理、服务和奖惩工作,对教职工聘用考评、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。

(5)坚持立德树人、德育为先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,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,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。

(6)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,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,扩大党内基层民主,严格党内组织生活,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。

(7)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规定,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、监督和查处。

(8)领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(代表大会),做好统一战线工作。

党总支书记、校长殷国俊:全面主持学校党总支工作和行政工作,负责党建工作。分管党群工作部。

副校长、党总支委员刘红兵:协助校长负责教育教学、教科研、职训和继续教育、教师管理、财务、资产、基建、后勤、工会等工作。分管教务处、教科室、总务处、工会。

副校长、党总支委员吴永红:协助校长负责办公室工作,负责招生、学生管理、学生德育、共青团、安全等工作。分管办公室、政教处、团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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